《個人獨資公司章程范本(正規(guī))--及其他》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個人獨資公司章程范本(正規(guī))--及其他(10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
許昌豆寶寶食品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2015年
許昌豆寶寶食品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東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制定。
第二條 本公司依法登記注冊,是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yè)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承諾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守社會公德,商業(yè)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
公司名稱:許昌豆寶寶食品有限公
2、司
公司住所:許昌縣將官池鎮(zhèn)將官池村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及方式
第五條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是:豆制品加工生產、副食品、調味品、淀粉類制品銷售進出口,豆制品機械設備進出口。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900萬元。
第五章 股東姓名(自然人獨資)
第七條 本公司的股東:申佳佳
第六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第八條 股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獨資,人民幣
現(xiàn)金以貨幣出資玖佰萬元,出資時間:2015.6.1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九條 本公司下設股東、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
第十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
3、權,做出決定時,應當采取書面形
式,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免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4、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5、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式;
7、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決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9、決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條 公司設執(zhí)行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
第十二條 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
4、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5、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執(zhí)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 公司下設經理一人。經理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條 公司經理向股東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zhí)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
5、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十六條 公司下設監(jiān)事一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jiān)事任期每屆為三年,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zhí)行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3、當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執(zhí)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
6、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議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第二十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
7、彌補虧損。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第二十一條 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解散:
l、章程規(guī)定經營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
4、破產。
第二十二條 清算辦法,本公司終止時,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
8、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舌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繳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三條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清算萬案,并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昔、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
9、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營業(yè)期限暫定10年,從在《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期滿后如繼續(xù)經營,須經股東會決定,并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檔一份,股東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印章):
年 月 日
許昌豆寶寶食品有限公司
聘用經理的證明
根據(jù)《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章程第十四條規(guī)定
10、,股東決定聘用任文功為本公司經理。
此任職條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
特此證明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許昌豆寶寶食品有限公司
執(zhí)行董事委派的證明
根據(jù)《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條件和本公司《章程》第十一條規(guī)定,經股東委派任文功為本公司執(zhí)行董事。享有執(zhí)行董事的職權并承擔相應義務。
該執(zhí)行董事的任職條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
特此證明
11、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許昌豆寶寶食品有限公司
監(jiān)事委派的證明
根據(jù)《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條件和本公司《章程》第十六條規(guī)定,經股東委派任文功為本公司監(jiān)事。
監(jiān)事任職條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
特此證明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許昌豆寶寶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根據(jù)《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條件和本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八條規(guī)定,申佳佳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負責人的職權并承擔相應義務。
該負責人的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
特此證明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