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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松散型聯營合同
訂立合同單位:
名稱:
地址:
經濟性質: (所有制)。
(其余單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單位,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在不改變各自所有制性質、財政物資渠道及隸屬關系的前提下,相互協作生產(或開發(fā)) 產品,經充分協商,決定聯合組成 聯合總公司(或集團,系非法人的合伙組織),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聯營宗旨
2、 。
第二條 聯營項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聯營成員就下列項目的協作和分工,達成下列一致意見:
?。保? 。
2.
3、 。
?。常? 。
第三條 經營范圍與方式
。
第四條 聯營常設機構 聯合總公司的地址: ;隸屬: ;經濟性質:
4、 (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聯營成員各自經營,獨立核算。
第五條 聯營企業(yè)的組織機構
總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各聯營成員的法定代表人組成,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任期 年,可以連選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可以兼任總公司的經理、副經理。
董事會是總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職責是組織實現聯營成員之間在生產、銷售、供貨、技術服務、信息等方面簽訂的合同,協調聯營成員之間的協作關系。
總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偣驹O經理一名、副經理 名,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經
5、理對董事會負責,處理總公司日常事務,副經理協助之。經理、副經理下設辦公室、服務部、供銷部、生產部……等等。
第六條 聯營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保摖I成員各是獨立經濟實體,各自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總公司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總公司對聯營成員的債務亦不負連帶責任。
2.聯營成員間的業(yè)務往來(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經銷產品,統(tǒng)一接受訂貨,科研協作,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須分別訂立經濟合同,實行內部優(yōu)惠價。其權利義務關系受經濟合同法調整。
3.聯營成員所需的同質同價產品,能在本總公司內加工的,不得到總公司外加工。
6、
?。矗摖I成員有權優(yōu)先獲得本公司內部的科研成果和經濟信息。
?。担摖I成員的財產所有權、正常經濟活動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偣炯叭魏温摖I成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和處分。
?。叮摖I成員有退出總公司的自主權。但退出前簽訂的各項經濟合同和協議仍應繼續(xù)履行,直至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罚才c總公司業(yè)務有關的生產、科研、供應、銷售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承認總公司的協議、章程,自愿加入總公司,可以提出申請,經總公司董事會批準即成為聯營成員。
?。福摖I成員退出或新的成員加入本聯營,不影響總公司的存在。
?。梗摖I成員
7、有獨立進行其它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對總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規(guī)定所應承擔的協作任務,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屬無法承擔的,應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發(fā)生后 (時間)內,及時通知總公司。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繼續(xù)承擔協作任務的,應在 (時間)內報告總公司。
2.聯營成員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實無法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繼續(xù)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各聯營成員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
8、,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修改。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日,即總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聯營成員各執(zhí)一份,總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 、 、……各一份。
聯營成員單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其余同上。略……)
年 月 日
公證或鑒證機關: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