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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題 1: 試簡述“漢承秦制”的表現(xiàn)、作用和實質
(1)兩漢基本上承襲秦朝制度,在廢除秦朝苛法的前提下,對秦制又有所損益變化。
政治方面:①刺史制度。漢武帝以后,漢朝實行了一套比秦更為嚴密的監(jiān)察制度,使專制皇 權進一步加強;②察舉制度。漢初的郡國并行制導致王國問題形成,對中央集權不利。漢武 帝頒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決了王國問題。東漢光武帝對諸侯控制也很嚴。
又如經(jīng)濟上,兩漢實行編戶制度。
(2) 這些措施有力鞏固了秦漢大一統(tǒng)局面。漢武帝在解決王國問題的同時,建立起一整套 選舉人才的選官制度即察舉制等。兩漢選拔重用大批人才,加強了對地方官僚的控制,有利 于兩漢強盛局面出現(xiàn)和社會
2、歷史的發(fā)展。
(3) 漢承秦制的實質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強化的表現(xiàn),是兩漢統(tǒng)治者在吸取前朝滅亡教訓 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皇權,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轄,加強對廣大勞動人民剝削控制,強化君 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體現(xiàn)。
2、 推恩令和附益之法
這是漢武帝為解決王國問題而采取的措施。西漢初期劉邦為鞏固劉姓天下封同姓子侄為王, 封國制因而長期存在。但最終形成了地方割據(jù)勢力,威脅中央的統(tǒng)治。漢景帝時的“七國之 亂”就是地方王國的叛亂。
推恩令:漢武帝規(guī)定諸侯王死后,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國土地為列侯,列侯歸 郡統(tǒng)轄。結果王國越分越小,中央集權加強。
附益之法:漢武帝規(guī)定,諸侯王不許召集賓客
3、,只能衣食租稅,不得參與政事,其活動要受 限制。
3、 察舉制
察舉制是兩漢時選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徑,察舉即選舉,是一種由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 漢武帝時進一步完善了察舉制,他令地方郡和國每年舉孝、廉各一人,孝廉成為士大夫做官 的主要途徑。東漢初期,察舉制特別注重孝廉一科,察舉主要依據(jù)人才在地方上的“孝”和“廉” 的聲望,被稱為鄉(xiāng)舉里選。東漢后期,隨著地方豪強勢力的發(fā)展,封建國家的行政組織日趨 癱瘓,察舉制選舉的主要依據(jù)變成了門第族望,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而形成并發(fā)展起來。
4、 刺史制度
這是漢武帝所創(chuàng)的一種監(jiān)察制度。將全國分為13個州,州作為監(jiān)察區(qū),每州設刺史一名進 行監(jiān)察。刺史
4、級別不高,但巡查時代表中央,可以監(jiān)察諸侯王和地方高官。東漢時,刺史的 監(jiān)察權進一步強化,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權和軍權。東漢末年,刺史成為州牧,執(zhí)掌州的 軍政大權,成為州的最高長官。
5、 編戶齊民
漢朝時國家統(tǒng)一人口眾多。如何加強對人民的控制管理,方便征收賦稅、征發(fā)徭役、兵役, 漢朝繼承了秦朝的編戶制度并加以發(fā)展,形成了編戶齊民制度。那些被正式編入政府戶籍的 平民百姓,被稱為編戶齊民,主要是自耕農(nóng),具有獨立的身份,依據(jù)其自身資產(chǎn)多少承擔國 家的賦稅和徭役、兵役。
12.“漢承秦制”又“頗有所改”,分別簡述“漢承秦制”和“頗有所改”的表現(xiàn),從中概括秦漢時 期官制發(fā)展的趨勢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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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漢承秦制〃表現(xiàn):①承襲秦朝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如皇帝制度和三公九卿制 度。②承襲秦朝的監(jiān)察制,如御史大夫。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漢武帝時實施刺史制度,監(jiān) 察郡國等地方高官,東漢時刺史地位進一步提高,后成為地方長官,掌軍政。③承襲秦朝的 郡縣制??な乜h令的任免權歸皇帝。④承襲秦朝的田租、戶賦、徭役、兵役制,西漢發(fā)展為 編戶制度,以加強對人民的管理和控制。
(2) “頗有所改〃表現(xiàn)為:①秦朝賦稅、兵役、徭役沉重,漢初實行休養(yǎng)生息政策。②秦朝 法律嚴酷,漢文帝減輕刑罰,約法省禁。③秦朝焚書坑儒,西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 家思想逐漸成為封建社會的統(tǒng)治思想。
(3) 趨勢:①由相權隆重
6、到皇權集中。②由機構簡單到組織龐大。③由諸侯分立各自為政 到中央集權。④由治理中原到統(tǒng)治邊疆。⑤由憑際遇用人到建立發(fā)展一整套的人才選舉制度。
(4) 意義:積極作用:①鞏固了新興的處于上升時期的封建政權。②維護了中國長期統(tǒng)一 的局面。③促進了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④加強了中原與邊疆的交流。⑤形成了一套封建教育制 度和人事制度。消極作用:①皇權無限擴大。②封建特權制度化、普遍化。③封建道德、禮 教體系化。
首先,“漢承秦制”從字面解釋就是漢朝繼承,承襲秦的制度,在此基礎上有所發(fā)展和變化, 并不是指漢完全照搬的秦制度!所以,如果說漢朝是全部照搬的秦制度,這肯定是荒謬的, 如果說漢繼承發(fā)揚了秦的制度,
7、這是正確的,經(jīng)得起推敲的。
封建時代,作為國家制度的核心主要是官吏選拔使用制度,漢朝繼承了秦以丞相為核心的中 央官僚機構,而且在官吏選拔上都是察舉與征辟;另一個是監(jiān)察制度,秦設置御史大夫府、 御史大夫寺,《漢書?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漢 朝一脈相承,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制度之一,掌管國家最高監(jiān)察權。
除此之外,漢朝還承襲了秦朝的法律制度、賦稅制度、郡縣管理制度等等。
提出質疑的關鍵問題是漢朝施行了分封,出現(xiàn)了諸侯王國與郡縣并存的體制,被稱為“郡國 并行制”。景帝平定七國之亂后,將王國封地收歸中央,由中央派官員管理。至此,封國雖 然名義上仍然存在,但封制與
8、郡已基本相同。到漢武帝,解決了王國問題,漢朝實現(xiàn)了州, 郡,縣三級管理制度體系。
由此可見,漢朝繼承秦的制度,有所發(fā)展和變化,是歷史的事實!不是提出一個奇談怪論就 可以輕易推翻的。
漢朝為什么會繼承秦的制度?始作俑者是誰?
劉邦自起兵反秦,所沿用的原本是楚國制度,但是因為他比項羽先進咸陽,當諸將這更多金 帛財物的時候,唯獨蕭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這恐怕也是項羽亞父范增認 定劉邦志在天下的證據(jù)之一吧? 劉邦被封為漢王后,拜蕭何為丞相,蕭何便以收集的秦朝中央政府的資料為參考,開始制定 巴蜀的律令,也是日后大漢王朝的律令!《晉書?刑法制》:“漢承秦制,蕭何定律,除參夷 連坐之罪
9、,增部主見知之條,益事律《興》、《廄》、《戶》三篇,合為九篇。 ”這就是西漢《九 章律》的來源。
這里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劉邦的封地巴蜀關中,是秦王朝的重心,是秦文化的傳統(tǒng)區(qū)域,要 想治理這里的百姓,楚制行不通,最明智的選擇就是承用秦的制度,來維持對該地區(qū)的控制, 這就是所謂:“秦地非秦制不能治”,漢承秦制,根源在此!!
回顧一下劉邦出兵伐楚,最終統(tǒng)一中國的歷程,隱隱就是當初秦滅六國的翻版,承擔著戰(zhàn)國 以來統(tǒng)一華夏的歷史使命。漢承秦制有人為的操作,也有著歷史的必然性!
漢朝開創(chuàng)初期,蕭何之后的丞相曹參留下了著名的成語“蕭規(guī)曹隨”,使得蕭何在秦制基礎上 制定的漢律得以鞏固和進一步確定。同時,
10、漢制也不是對秦制的完整復制,之所以要說漢承 秦制,是強調(diào)漢制基本來源于秦制。
漢承秦制,但是在統(tǒng)治思想上從法家,到黃老之術,到獨尊儒家,也有其逐漸演變的過程, 和歷史發(fā)展的軌跡,本文就不多做介紹了,但是可以肯定的說,把黃老之術帶入漢朝宮廷, 上層社會并在政治實踐中加以推行的,恰恰是曹參。表面上蕭規(guī)曹隨,但是政治精神核心卻 在發(fā)生這潛移默化的改變,從強調(diào)法制向清凈無為過渡。
中國歷史留給我們兩個似乎不可思議的現(xiàn)象,秦和隋都是短命的王朝,然而繼承他們制度的 漢和唐卻都開創(chuàng)了輝煌的帝國時代,這背后的原因值得探討。
另外談談秦制,不可否認,秦的制度是其統(tǒng)一六國的制度基礎,后人評說秦亡于暴 政,雨 天看蓋因秦經(jīng)過幾代君王的努力,秦人接受,適應了那套制度,而剛平定的六國民眾從來沒 有見過那樣沒完沒了的勞役,無法接受,于是紛紛揭竿而起,六國貴族們更是乘勢反攻。但 是,劉邦出兵伐楚,對秦舊地巴蜀漢中民眾的人力驅使,糧草征發(fā),大規(guī)模的社會動員比秦 時更為嚴苛,可還是依靠繼承的秦制穩(wěn)定了后方,成為遠征關內(nèi)劉邦最終取勝的堅強后盾, 從這一點說,不得不佩服秦制在調(diào)動國家力量方面的優(yōu)越性,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能集中力 量辦大事!然而民力終究是有限的,過度透支,就是災難性的后果了!當政者難就難在把握 那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