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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方面面井然有序——2021年學習民法典普法黨課講稿
感謝xx給我提供這個的機會,同時感謝大家能夠聚在一塊給我這個機會。今天,我不敢說給大家講法制課,只就與法有關的一些常識性的東西,我們在這里共同學習一下。
我們都聽過這句話“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按規(guī)矩辦事”。人在社會上要守規(guī)矩,要按規(guī)矩辦事。就好比我們在路上開車,“紅燈停綠燈行”,拐彎要打轉向燈,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座的各位也都很熟悉我們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各項工作紀律。在某種程度上講,法和這些規(guī)章制度工作紀律是一樣的。法也是一種規(guī)則/制度、紀律。與我們單位的制度、紀律比起來,它是一種特殊的規(guī)范,確切來說,它是一種特殊的規(guī)范
2、體系。
我們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和紀律是由我們單位、企業(yè),根據(jù)自己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實際情況制定,僅對它的員工在工作期間內(nèi)有效,由單位和企業(yè)保證他的實施。而法則是有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一種社會規(guī)范體系。
當然,一個單位或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和紀律適用范圍比較窄,就是僅限單位或企業(yè)之內(nèi),內(nèi)容比較簡單,目的也比較簡單,就是確保它的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但是作為一個國家的法,它的適用對象是一國之內(nèi)的所有公民,甚至包括一國之內(nèi)的外國人,它調整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它既要保證保證每個人能正常、自由、安全地工作、生活,還要保證一國的安全、穩(wěn)定、井然有序。
社會是復雜的。法所調整
3、的范圍是廣泛的、復雜的。社會的每一個側面所需求的規(guī)則是不一樣的,因而也就有了各種各樣的法。這也就是說為什么說法是一種社會規(guī)范體系。大家也或多或少的知道或聽說過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名詞,這就是法的分類。
在這些法中,與我們?nèi)粘I?、工作?lián)系比較密切的就是刑法和民法,其中與我們個人最最密切的就是民法。
這里先就刑法簡單說一點,刑法就是規(guī)定“犯罪”的法。他是一種以懲罰為主的法,是非常嚴厲的。我們常說的“違法犯罪”,其中的犯罪,就是指觸犯刑法的行為,除此之外,都只能成為違法。
為什么說民法與我們最最密切呢,因為民法調整的是我們?nèi)粘I睢⒐ぷ髦械姆椒矫婷妫汗ど碳诜w、衣食住行、婚喪
4、嫁娶,甚至包括吃喝拉撒。不僅如此,它調整的還比較細,比如說,下大雨,你家的水排到我家了,或者說你家的樹長的太大,導致我家見不到陽光了,這類事情民法都調整,這在民法上有個名稱叫“相鄰權”;我們常說“人多事也多”,每一類”事”都需要一套規(guī)則,“事多”需要的規(guī)則就多。由此可知,民法調整的范圍又是事無巨細、面面俱到,所以說民法的內(nèi)容也是非常龐雜的,也就為什么說民法是調整民事關系的規(guī)范體系,體系,肯定不是單一的。
民法還有一個特點,他是最平等的。民法是規(guī)定并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間、法人間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無論你是多的官,無論你是千萬富翁、億萬富豪,在民事法律關系中,
5、它的法律地位和普通人是一樣的,如果你有機會和馬云對簿公堂,它享有的民事權利也不會比你多一絲一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民法中體現(xiàn)的最為明顯。
民法另外一個特點是自由?!胺o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說,民法中沒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你都可以做,哪怕它沒有規(guī)定。比如說你想與人簽一份合同,你應該把你的想法目的,完整清晰的表達出來,然后,找法律人士咨詢一下,你的想法目的中那些是民法禁止的就可以了,而不是咨詢民法規(guī)定我應該表達哪些目的或想法。如果法律規(guī)定你應怎么做,那不是民法,那是《行政法》或其他別的法。
民法在一國法律體系中所占的地位也非常重要的,只有民安國才安。
盡管民法如此重要,但在我
6、們的傳統(tǒng)的法律文化中是沒有民法這一說的。說到法律文化傳統(tǒng),我們常說的一句話“打了不罰,罰了不打”,這就是法律文化傳統(tǒng)的一個體現(xiàn)。
我們古代的法律基本上就一部,比如唐朝有部《武德律》,大明朝有部《大明律》,大清朝有部《大清律例》,根本就沒有民法這個詞,但是,絕對不能說我們歷史上沒有民法。這是兩回事。我們的老祖宗喜歡把所有的東西都糅合在一塊,“諸法合體”,幾千年一直不變,不過這也形成了一個特色,被稱為“中華法系”,并且還極大地影響了周邊國家,他們都學我們。
盡管我們的“中華法系”影響力巨大且一直綿延不斷,但自從八國聯(lián)軍進中國之后,便開始慢慢解體了,我們開始慢慢接受西方的法律文化,開始了
7、現(xiàn)代法律文化的進程,開始有了法律分類,開始有了民法這一說法。
1902年,光緒皇帝下令開始進行法制改革,修改法律。
1908年,日本人松岡正義幫助起草中國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在1910年底完成,叫《大清民律草案》。因為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導致《大清民律草案》僅僅是一部草案,未能獲得實施。
到了1925年民國成立后,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礎上做出了《民法修正案》,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二部具有現(xiàn)代意義的民法典草案。但這部《民法修正案》也未能獲得實施。
到了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在1929年1月29日,在立法院設立了民法起草委員會,開始起草民法典,并在1930年底完成,同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這部民法典至今仍在使用,當然了僅限于臺灣。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便明確廢止了它。
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民法典的起草制定工作。
我們的民法典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法典。它共分7編1260條,是我們目前通過的條文最多的一部法律。并且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標志著我國的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