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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機關管理制度管理辦法 - 制度大全
落實機關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制度大全
落實機關管理制度管理辦法之相關制度和使命,為切實推動“行政效能建設年〞活動,進一步強化機關內(nèi)部管理,落實機關各項管理制度,規(guī)范局機關工作人員行為,切實轉變局機關工作作風,不斷加強全局干部職工工作責任感、緊迫感和事業(yè)心,提升工...
為切實推動“行政效能建設年〞活動,進一步強化機關內(nèi)部管理,落實機關各項管理制度,規(guī)范局機關工作人員行為,切實轉變局機關工作作風,不斷加強全局干部職工工作責任感、緊迫感和事業(yè)心,提升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經(jīng)研究,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工作作風處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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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上班或會議,遲到或早退1次處罰20元,曠工以半天為單位統(tǒng)計次數(shù),每曠工1次處罰50元。
凡上班遲到30分鐘以上或下班早退30分鐘以上,或參加會議遲到20分鐘以上,以曠工半天論處。
2.凡上班或值班,經(jīng)抽檢不在崗者,1次處罰100元。
3.凡值班不在崗并且發(fā)生事故(比如盜竊、火災等),視情節(jié)輕重由值班人賠付部分損失。
4.對上班時間進行與工作無關的行為的,如在電腦上打游戲、聊(工作業(yè)務除外)、炒股、看電影等,被查到一次罰款50元。
5.凡1個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以上,或曠工達2天以上,或經(jīng)抽檢發(fā)現(xiàn)不在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2次以上,除相應處罰外,取消年度評優(yōu)資格,
3、并向局務會作書面檢討。
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或曠工達5天以上,或經(jīng)抽檢發(fā)現(xiàn)不在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6次以上,除相應處罰外,取消年度評優(yōu)資格,并向局務會作書面檢討。
6.對上述(1)至(5)項行為,被縣紀委、縣督查組或縣級其他及以上部門查處,除縣紀委、縣督查組或縣級其他及以上部門的懲處措施外,追加農(nóng)業(yè)局相關處罰。
二、年終考評制度
每年12月底之前。
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其余領導為組員的年終考評領導小組,負責年終考評工作。
采納公開評分、按比例計算、綜合評定。
(1)全年目標任務完成狀況。滿分70分
(2)政治態(tài)度及原則性。
4、滿分5分。
(3)道德品質(zhì)及協(xié)調(diào)配合。滿分5分。
(4)遵守機關各項管理制度。滿分5分。
(5)領導交辦的工作完成狀況。滿分10分。
(6)辦公室交辦的工作完成狀況。滿分5分。
(1)每名職工分別依次做述職報告,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對本人本年度的工作予以簡要總結,并明確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及計劃。
(2)考評由領導、職工、辦公室分別評分,按所占比例計算最終考評得分。
(3)最終考評得分由以下三項得分按比例求和:
①考評領導小組組織全局職工對被考評職工考評[考評標準第(1)-(4)項,滿分85分],在最終得分中占85%。
②領導對被考評職工考
5、評(考評標準第5項,滿分10分),在最終得分中占10%。
③辦公室對被考評職工考評(考評標準第6項,滿分5分),在最終得分中占5%。
不徇私情,力求評價公正;不輕信偏聽,注重對被考評者實際工作的觀察和評議;以工作中的具體事實為依據(jù),并做到資料齊備完善;注意避免憑總體印象,夸大或縮小被考評者的成績以及工作中所表現(xiàn)出來的能力;以大局為重,切實對每一名干部職工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依據(jù)最終考評分數(shù),確定年度考評排名,作為年終評優(yōu)、年終目標考核獎發(fā)放的參照依據(jù)。三、工作報告制度
中層干部須定期或不定期依據(jù)局務會的安排,向局務會報告單項或全面工作展開狀況。不能按時完成的
6、工作,須提前書面向局務會說明原因,以便局務會及早增添措施。假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滯后、影響全局工作的,個人除向局務會報告工作外,還須向局務會作書面檢討。四、職稱評聘制度
完善局機關事業(yè)干部職稱評聘制度,按規(guī)定對事業(yè)人員進行年度職稱評定與聘用,激勵職工愛崗敬業(yè)的熱情,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科技革新。
五、工作通報制度
為規(guī)范行為,表彰先進,鞭策不夠,建立重大工作及督查督辦事項通報制度,定期與不定期以簡報、信息、板報或網(wǎng)絡媒體的形式對其進行通報。
全局職工須認真學習,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以此轉變作風,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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