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doc
《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doc》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doc(13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節(jié)建筑工程總平面布置的一般防火設計要求一、高層建筑的總體布局 1.與消防站的距離應保證接警5分鐘內到達。 2.與其它民用建筑的距離應保持必要的防火間距。 3.高層建筑不宜布置在易燃易爆建筑的附近,并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 4.高層民用建筑在進行總平面布置時,要求其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m、進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便于消防車輛作業(yè)和消防人員進入。消防車通道與高層建筑之間,不應布置放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 燃油、燃氣鍋爐房,可燃油油浸變壓器,充油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宜設在高層建筑外的專用房間內,當上述設備必須設在建筑物內時,其鍋爐的總蒸發(fā)量不應超過6T/h,且單臺鍋爐蒸發(fā)量不應超過2T/h;可燃油油浸變壓器總容量不應超過1260KVA,單臺容量不應超過630KVA,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燃油、燃氣鍋爐房、可燃油油浸變壓器、充油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不應設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并采用無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隔墻和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當必須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⑵鍋爐房、變壓器室應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靠外墻部位,并應設直接對外的安全出口。外墻開口部位的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m的不燃燒體防火挑檐。 ⑶變壓器下面應設有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變壓器、多油開關室、高壓電容器室,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 5.柴油發(fā)電機房可布置在高層建筑、裙房的首層或地下一層,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柴油發(fā)電機房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隔墻和1.5h的樓板與其它部位隔開。 ⑵柴油發(fā)電機房內應設置儲油間,其總容量不應超過8h的需要量,儲油間應設防火墻與發(fā)電機間隔開;當必須在防火墻上開門時,應設置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 6.觀眾廳、會議廳、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場所,應設在首層或二、三層;當必須設在其它樓層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宜超過400平方米; ⑵一個廳、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 ⑶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⑷幕布和窗簾應采用經阻燃處理的織物。 7.當高層建筑內設托兒所、幼兒園時,應設置在建筑物的首層或二、三層,并宜設置單獨的出入口。 8.高層建筑使用的丙類液體燃料儲罐不應超過15立方米,當直埋在高層建筑和裙房附近,面向儲罐的一面4m范圍內的建筑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不限。中間罐的容積不應大于1立方米,并應設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單獨房間內,該房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9.高層建筑內使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使用可燃氣體燃料的房間或部位宜靠外墻設置。當采用液化氣作燃料時,應設集中瓶裝液化石油氣間。其總儲量不超過1立方米時,可與裙房貼鄰建造;總儲量超過1立方米、而不超過3立方米時,應獨立建造,且與高層建筑和裙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米。 10.消防控制室宜設在高層建筑的首層或地下一層,且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隔墻和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二、工業(yè)企業(yè)總平面布局 工廠、倉庫的平面布置,要根據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地形、周圍環(huán)境以及長年主導風向等,進行合理布置,一般應滿足以下要求: 1.規(guī)模較大的工廠、倉庫,要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劃分生產區(qū)、儲存區(qū)(包括露天儲存區(qū))、生產輔助設施區(qū)和行政辦公、生活福利區(qū)等。 2.同一生產企業(yè),若有火災危險性大和火災危險性小的生產建筑,則應盡量將火災危險性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集中布置,以利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便于安全管理。 3.注意環(huán)境。在選擇工廠、倉庫地址時,既要考慮本單位的安全,又要考慮鄰近地區(qū)的企業(yè)的居民的安全。易燃,易爆工廠、倉庫,應用實體圍墻與外界隔開。 4.地勢條件。甲、乙、丙類液體倉庫,宜布置在地勢較低的地方,以免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火災威脅;若其必須布置在地勢較高處,則應采取一定的防火措施(如設置截擋全部流散液體的防火堤)。乙炔站等遇水產生可燃氣體,會發(fā)生火災爆炸的工業(yè)企業(yè),嚴禁布置在易被水淹沒的地方。 對于爆炸物品倉庫,宜優(yōu)先利用地形,如選擇多面環(huán)山,附近沒有建筑物的地方,以減少爆炸時的危害。 5.注意風向。散發(fā)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可燃粉塵的車間、裝置等,應布置在廠區(qū)的全年主導風向的下風或側風向。 6.物質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兩建筑物或露天生產裝置應分開布置,并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如氧氣站空分設備的吸風口,應位于乙炔站和電石渣堆或散發(fā)其它碳氫化合物的部位全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向,且兩者必須不小于100~300米的距離,如制氧流程內設有分子篩吸附凈化裝置時,可減少到50米。 7.為解決兩個不同單位合理留出空地問題,廠區(qū)或庫區(qū)圍墻與廠(庫)區(qū)內建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5米,并應滿足圍墻兩側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要求。液氧儲罐周圍5米范圍內不應有可燃物和設置瀝清路面。 8.變電所、配電所不應設在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內或貼鄰建造。乙類廠房的配電所必須在防火墻上開窗時,應設不燃燒體密封固定窗。 9.甲、乙類生產和甲、乙類物品庫房不應設在建筑物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內。 10.廠房內設置甲、乙類物品的中間庫房時,其儲量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中間倉庫應靠外墻布置,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不燃燒體墻和1.5小時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他部分隔開。 1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內不應設置辦公室、休息室。如必須貼鄰本廠房設置時,應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不燃燒體防火墻隔開和設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樓梯的安全出口。 12.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總控制室應獨立設置;其分控制室可毗鄰外墻設置,并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不燃燒體墻與其它部分隔開。 13.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部門,宜設在單層廠房靠外墻或多層廠房的最上一層靠外墻處。有爆炸危險的設備應盡量避開廠房的梁、柱等承重構件布置。第二節(jié)防火間距 為了防止建筑物間的火勢蔓延,各幢建筑物之間留出一定的安全距離是非常必要的。這樣能夠減少輻射熱的影響,避免相鄰建筑物被烤燃,并可提供疏散人員和滅火戰(zhàn)斗的必要場地。防火間距是兩棟建(構)筑物之間,保持適應火災撲救、人員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災時熱輻射等的必要間距。 一、影響防火間距的因素 1.輻射熱 輻射熱是影響防火間距的主要因素,輻射熱的傳導作用范圍較大,在火場上火焰溫度越高,輻射熱強度越大,引燃一定距離內的可燃物時間也越短。輻射熱伴隨著熱對流和飛火則更危險。 2.熱對流 這是火場冷熱空氣對流形成的熱氣流,熱氣流沖出窗口,火焰向上升騰而擴大火勢蔓延。由于熱氣流離開窗口后迅速降溫,故熱對流對鄰近建筑物來說影響較小。 3.建筑物外墻開口面積 建筑物外墻開口面積越大,火災時在可燃物的質和量相同的條件下,由于通風好、燃燒快、火焰強度高,輻射熱強。相鄰建筑物接受輻射熱也較多,就容易引起火災蔓延。 4.建筑物內可燃物的性質、數(shù)量和種類可燃物的性質、種類不同,火焰溫度也不同??扇嘉锏臄?shù)量與發(fā)熱量成正比,與輻射熱強度也有一定關系。 5.風速風的作用能加強可燃物的燃燒并促使火災加快蔓延。 6.相鄰建筑物高度的影響相鄰兩棟建筑物,若較低的建筑著火,尤其當火災時它的屋頂結構倒塌,火焰穿出時,對相鄰的較高的建筑危險很大,因較低建筑物對較高建筑物的輻射角在30度至45度之間時,根據測定輻射熱強度最大。 7.建筑物內消防設施的水平 如果建筑物內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設備完整,不但能有效的防止和減少建筑物本身的火災損失,而且還能減少對相鄰建筑物蔓延的可能。 8.滅火時間的影響 火場中的火災溫度,隨燃燒時間有所增長?;馂难永m(xù)時間越長,輻射熱強度也會有所增加,對相鄰建筑物的蔓延可能性增大。 二、確定防火間距的基本原則 影響防火間距的因素很多,在實際工程中不可能都考慮。除考慮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建(構)筑物的使用性質、生產或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等因素外,還考慮到消防人員能夠及時到達并迅速撲救這一因素。通常根據下述情況確定防火間距: 1.考慮熱輻射的作用。火災資料表明,一、二級耐火等級的低層民用建筑,保持7~10米的防火間距,在有消防隊進行撲救的情況下,一般不會蔓延到相鄰的建筑物。 2.考慮滅火作戰(zhàn)的實際需要。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不同,需使用的消防車也不同。對低層建筑,普通消防車即可;而對高層建筑,則還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車。為此,考慮登高消防車操作場地的要求,也是確定防火間距的因素之一。 3.考慮節(jié)約用地。在進行總平面規(guī)劃時,既要滿足防火要求,又要考慮節(jié)約用地。在有消防撲救的條件下,能夠阻止火災向相鄰建筑物蔓延為原則。 三、防火間距不足時應采取的措施 防火間距由于場地等原因,難于滿足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時,可根據建筑物的實際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改變建筑物內的生產和使用性質,盡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改變房屋部分結構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級。 2.調整生產廠房的部分工藝流程,限制庫房內儲存物品的數(shù)量,提高部分構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燒性能。 3.將建筑物的普通外墻改造為實體防火墻。建筑物的山墻對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影響小,設置的窗戶少,可將山墻改為實體防火墻。 4.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低、占地面積小、適用性不強且與新建筑物相鄰的原有陳舊建筑物。 5.設置獨立的室外防火墻等。 四、各類建筑物的防火間距 (一)高層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 1.高層民用建筑之間及高層民用建筑與其它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3.2.2.1的規(guī)定。 高層用民建筑之間及高層民用建筑與其它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M) 2.兩座高層民用建筑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或比相鄰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米及以下范圍內的墻為不開設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不限。 3.相鄰的兩座高層民用建筑,較低一座的屋頂不設天窗、屋頂承重構件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小時,且相鄰較低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宜小于4米。 4.相鄰的兩座高層民用建筑,當相鄰較高一面外墻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墻上開口部位設有甲級防火門、窗或防火卷簾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宜小于4米。 (二)庫房的防火間距 1.甲類物品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0米。乙、丙、丁、戊類物品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3.2.2.2的規(guī)定。 高層庫房之間以及高層庫房與其他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表3.2.2.2.的要求增加3米,單層、多層戊類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可按表3.2.2.2的要求減少2米。 2.甲類物品庫房與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3.2.2.3的規(guī)定。乙、丙、丁、戊類物品庫房與其他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表3.2.2.2的規(guī)定執(zhí)行;與甲類物品庫房的防火間距按表3.2.2.3的規(guī)定執(zhí)行;與甲類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表3.2.2.2的規(guī)定增加2米。 乙類物品庫房(乙類6項除外)與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于30米,與其他民用建筑不宜小于25米。 (三)單層、多層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 1.單層、多層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3.2.2.4的要求 2.單層、多層民用建筑與所屬單獨建造的終端變電所、燃煤鍋爐房(單臺蒸發(fā)量不超過4T且總蒸發(fā)量不超過12T)的防火間距按上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數(shù)座一、二級耐火等級且不超過六層的住宅,如占地面積總和不超過2500平方米,可成組布置,但組內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于4米,組與組或組與相鄰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上表的規(guī)定。 4.燃油、燃氣鍋爐房及單臺蒸發(fā)量超過4T/h且總蒸發(fā)量超過12T/h的燃煤鍋爐房,其防火間距應按表3.2.2.5的防火間距執(zhí)行。 (四)廠房的防火間距 1.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3.2.2.5的規(guī)定。 2.丙.?。祛悘S房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3.2.2.5的規(guī)定,但單層.多層戊類廠房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可按表3.2.2.4單層.多層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的要求執(zhí)行。甲.乙類廠房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5米,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米,甲類廠房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0米,明火地點是指室內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熱表面的固定地點。散發(fā)火花地點是指有飛火的煙囪或室外砂輪.電焊.氣焊(割).非防爆的電氣開關等固定地點。 3.廠房與甲類物品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表3.2.2.3的規(guī)定,但高層廠房與甲類物品庫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3米。 4.除高層廠房和甲類廠房外,數(shù)座廠房的占地面積總和不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的防火分區(qū)最大允許占地面積時,可成組布置。組內廠房之間的間距:當廠房高度不超過7米時,不應小于4米;超過7米時,不應小于6米。組與組或組與相鄰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符合表3.2.2.5的規(guī)定。5.散發(fā)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與鐵路、道路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下列規(guī)定: 廠外鐵路線中心線-------30米 廠內鐵路線中心線-------20米 廠外道路路邊-------------15米 廠內主要道路路邊-------10米 廠內次要道路路邊-------5米 第三節(jié)消防車道 消防車道是供消防車滅火時通行的道路。設置消防車道的目的就在于一旦發(fā)生火災后,使消防車順利到達火場,消防人員迅速開展滅火戰(zhàn) 斗,及時撲滅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火災損失。 一、單層、多層民用建筑和工廠、倉庫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 1.當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均應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 沿街建筑應設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選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超過80m 2.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和占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展覽館等公共建筑,宜設環(huán)形消防車道。建筑物的封閉內院,如其短邊長度超過24m時,宜設有進入內院的消防車道。 3.工廠、倉庫應設置消防車道,一座甲、乙、丙類廠房的占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時或一座乙、丙類庫房的占地面積超過1500平方米時,宜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如有困難,可沿其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或設置可供消防車通行的且寬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空地。高層工業(yè)建筑(高架倉庫)周圍應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 4.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場區(qū)、液化石油氣儲罐區(qū)、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qū),應設消防車道或可供消防車通行的且寬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一個堆場、儲罐區(qū)的總儲量超過表3.2.3.1的規(guī)定時,宜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或四周設置寬度不小于6m且能供消防車通行的平坦空地。 5.供消防車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置消防車道。 6.消防車道穿過建筑物的門洞時,其凈高和凈寬不應小于4m;門垛之間的凈寬不應小于3.5m。 7.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凈高不應小于4m。 8.環(huán)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面積不小于12mx12m的回車場。供大型消防車使用的回車場面積不應小于15mx15m。 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 消防車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9.消防車道應盡量短捷,并宜避免與鐵路平交。如必須平交,應設備用車道,兩車道之間的間距不應小于一列火車的長度。 二、高層民用建筑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 1.高層民用建筑的周圍,應設環(huán)形消防車道。當設環(huán)形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民用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當高層民用建筑的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在適中位置設置穿過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車道。 2.高層民用建筑應設有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間的距離不宜超過80m。高層民用建筑的內院或天井,當其短邊長度超過24m時,宜設有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3.供消防車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消防車道。 4.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于4m,消防車道距離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宜大于5m,當消防車道上空遇有障礙物時,路面與障礙物之間的凈空不應小于4m。 5.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有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不宜小于15mx15m。大型消防車的回車場不宜小于18mx18m。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消防車的壓力。 6.穿過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車道,其凈寬和凈高度均不應小于4m。 7.消防車道與高層民用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 第四節(jié)消防撲救面 為了在發(fā)生火災時,登高消防車能夠靠近高層主體建筑,聲速搶救人員和撲滅火災,在高層民用建筑進行總平面布置時,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m、進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圍內必須設置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我們把登高消防車能靠近高層主體建筑,便于消防車作業(yè)和消防人員進入高層建筑進行搶救人員和撲滅火災的建筑立面稱為該建筑的消防撲救面。 作為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撲救面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m、進 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 無論是建筑物底部留一長邊或1/4周邊長度,其目的都是為了使登高消防車能夠展開工作。根據登高消防車功能實驗證明,高度在5m,進深在4m以上的附屬建筑,會影響撲救作業(yè),因此,必須對附屬建筑的高度、進深加以限制。設置直通室外的樓梯或出口,主要考慮人員從樓梯間進入,盡快到達火層,搶救被困人員,并進行火災撲救。 2.高層建筑的撲救面與相鄰建筑應保持一定距離。高層民用建筑之間及高層民用建筑與其它建筑物之間除滿足防火間距要求外,還要考慮消防車轉彎半徑及登高消防車的操作要求。 第 13 頁 共 13 頁-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平面 布局 平面布置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www.3dchina-expo.com/p-6447239.html